第11章 法克-《格里芬之旅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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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霍伦主动提出疑惑。

    “当然!非常感谢你的慷慨,我叫杰克,在落叶镇讨生活很多年了。”

    杰克非常爽朗,喝了一杯朗姆酒,让他的脸色更加红润了。

    “老法克就是卖给你那本书的人,这是他本人的经历,他找了人口述让人帮他写下他的经历,印制成最劣质的纸张的书,专门卖给不知情的人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的,只有穷人才会在摊贩上买这么贵重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真正的有钱人要么请学者来家里,要么将孩子送去启蒙了。”

    杰克有些愤愤不平:“老法克这个坏胚子,骗了不少可怜的穷人。”

    他看着霍伦有些不解:“你看起来不像是穷人,怎么会去老法克那里被骗?”

    正好霍伦和他请教一下在哪里能买到需要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你是外地来的,这些东西如果没有熟人就要去镇中心的市政厅去买。”

    像书籍这类的东西,如果自己没有渠道,那就要到官方去买,虽然价格有些略贵,但总能买到自己想要的,只要那里有的,都能买到。

    当然,那需要钱,钱不管在哪个世界,都是前进道路上的推动器。

    “再来一杯朗姆酒。”

    霍伦又请了杰克喝了一杯劣质朗姆酒。

    “想要赚钱,有没有什么快速的方法。”

    杰克端起厚重的酒杯一饮而尽,意犹未尽的砸吧了一下嘴。

    随后非常确定的告诉霍伦:“没有,如果有这么好的办法,我早就把麋鹿酒馆买下来了,天天喝个不停了。”

    心里一阵失望,杰克就是一个普通人,也没有什么门道,霍伦已经不对他报什么希望了。

    坐了一会儿,听了听其他人的吹牛,都是些没什么营养的内容。

    找侍者开了一间最便宜的房间,花费了一枚银普勒,他可以在麋鹿酒馆的二楼住宿区住上半个月。

    问清楚广场中心市政厅的所在地之后,霍伦将包裹放在房间,随身背着【邮箱】和匕首,毕竟最便宜的房间,安保程度可想而知,万一遇到小偷也没办法说理,这可是他目前最重要的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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